我中心受托对抚顺市新抚区新抚街道办事处4处房产公开出租,出租期限为3年,交易保证金为1000元/处。
序号 |
房屋坐落 |
用途 |
结构 |
面积(㎡) |
租赁价格(元/年) |
备注 |
1 |
新抚区中和路八道街34号楼2单元 |
门市 |
混合 |
39.38 |
12000 |
原承租人对门市进行了扩建,搬离前需恢复原状。 |
2 |
新抚区中和路九道街1单元 |
门市 |
混合 |
67.3 |
15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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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抚区千金路52号楼 |
车棚 |
混合 |
150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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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新抚区中和路35号楼6单元201 |
住宅 |
混合 |
38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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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1600 |
|
公告期、展示期及保证金到账期: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7月7日15时止。
展示地址:标的所在地。
网络竞价时间:2025年7月8日9时,竞价阶梯:100元。
户名: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
账号:410100195814267
开户行:锦州银行抚顺分行
请有意承租方登录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报名。
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fsggzyjy.cn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
www.fsprec.com联系人:葛先生 联系电话:024-57679621
承租须知
一、意向承租方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满足上述条件的证明材料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意向承租方须认可估价报告、交易保证金等相关规定。出租区域为:1、中和路8道街34号楼2单元一楼门市,出租面积约39.38平方米,现有租户对门市进行了扩建,新增面积4.67平方米,致使暖气费用的计费使用面积变为44.05平方米。若后续不再将房屋续租给该租户,租户需在搬离前将门市恢复至原本状态,确保房屋使用面积回归至39.38平方米。2、中和路九道街一单元一楼门市,出租面积约67.3平方米,原租户在租赁期间未对本房屋进行任何改动。若后续不再续租,原租户会在搬离时将个人物品全部清走,确保房屋恢复至最初租赁时的状态。3、千金路十三道街52号楼大官社区旁边车棚,出租面积约150平方米,若不再续租给现有租户,租户搬离时,会将放置于车棚内的所有私有物品一并搬走,车棚届时将恢复至初始状态。4、中和路35号楼6单元201,出租面积约38平方米,原租户在租赁期间未对本房屋进行任何改动。若后续不再续租,原租户会在搬离时将个人物品全部清走,确保房屋恢复至最初租赁时的状态。以上每处房产交易保证金为1000元,出租期限为3年,出租方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出租方应提前2个月通知承租方,双方可提前终止或更改合同,在租赁期限内,禁止承租方转租。
三、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意向承租方须自行了解关于承租标的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且完成意向承租报名登记,即视为已经查阅出租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成对标的资产出租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资产出租相关的全部内容,并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及产权交易中心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其因违约带来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复印费、应向产权交易中心支付的手续费、服务费等全部费用:
(1)意向承租方完成意向承租登记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进入竞价程序,意向承租方均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报价的;
(4)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产权出租合同的;
(5)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支付交易租金的;
(6)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
四、出租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出租方、承租方各自承担,法律法规未做出明确规定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提供出租标的租金的票据。
五、本次出租标的租金不包含水、电、暖气等费用,承租方须自行承担此费用。
六、意向承租方应清楚房屋现状,确保安全,不得对房屋建筑结构进行修改破坏,不得影响结构安全修补工程,如需改动,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以书面形式签字或盖章为准),承租方有责任及时报告房屋的结构及其他隐患问题。如原承租方出租期满后,需将改造的房屋结构恢复原样。
七、意向承租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有效期限截止,可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有效期内登录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按有关要求进行登录注册(http://www.fsggzyjy.cn),(企业法人需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申请购买CA电子签章锁,约1-3个工作日取得;自然人需上传身份证,无需购买CA电子签章锁;如联合体承租需要提供相关协议、联合体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意向承租登记表》、《承诺函》、《认可书》(可自行下载填报)、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相应材料,报名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公告和承租须知等其他相关文件以及标的现状(包括标的瑕疵)等完全知晓且无异议,了解并完全接受可能存在的风险。意向承租方应对注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八、本次标的公告期间只产生一个意向承租方时,竞价会开始时直接按协议方式确定成交,公告期间产生两个以上(含两个)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网络竞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为100元或100元的整数倍。意向承租方应当审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无法修改或者撤回。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支付1000元交易保证金至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内,否则视为放弃竞买资格。意向承租方登记报名成功后,须认可标的底价,如对标的造成流标,意向承租方自动放弃交易保证金,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标的成交后,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1000元可抵等额租金,未成交意向承租方交易保证金于竞价会结束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返还。
十、报名审核通过后,意向承租方须登录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竞买人确认书》方可参与网络竞价。
十一、网上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周期两个阶段:
1、自由竞价时间:在此期间意向承租方可以随时报价。到自由竞价截止时间,如果只有1人报过价,则自由竞价时间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该意向承租方为最高报价并成交;如2人或2人以上报价,系统自动启动“延时竞价”。
2、延时竞价周期:延时竞价开始后,从自由竞价截止时间起系统自动延长5分钟。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没有新的报价,则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自由竞价时间内最高报价。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又有新的报价,则从新的报价时间起再延长5分钟,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某个延时周期结束没有新的报价,则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最高报价。
3、有意向承租方报价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承租方,系统自动生成《买受人通知书》。
4、因意向承租方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网络入侵及其软硬件出现故障、停电、计算机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一致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或者遗忘、泄露相关密码、未及时关注产权交易机构发布的竞买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十二、承租方确定后,如承租方单方放弃承租权,视同违约,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资格,标的由出租方收回。承租方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出租合同》、《成交确认书》等交易文件,否则视为放弃承租权。产权出租合同签订后,年租金应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至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十三、产权出租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服务收费标准》将产权交易手续费、服务费(年租金的5%)支付到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十四、承租方付清租金、费用及签署《出租合同》、《成交确认书》完毕后,于10日内双方在标的现场以现状为准进行交接。
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已经认真阅读了《承租须知》并详细了解了标的的相关手续和现状,一旦参加竞标即表示对上述现状及事实无条件接受。
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