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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租

资产出租公告(一中体育馆、瑜伽馆、乒乓球馆)

时间:2025-06-24 08:30:00  来源:  作者: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
我中心受托对抚顺市第一中学体育馆一、二层、瑜伽馆及乒乓球馆整体出租,出租面积合计约为3124.19㎡,出租底价为266,400.00元/年,出租期限为2年,交易保证金为20万元。
公告期、展示期及保证金到账期: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7月7日15时止。
展示地址:标的所在地。
网络竞价时间:2025年7月8日9时,竞价阶梯:2000元。
户名: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
账号:410100195814267
开户行:锦州银行抚顺分行
请有意承租方登录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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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葛先生        联系电话:024-57679621
 
承租须知
 
一、意向承租方应为从事体育、文化相关产业的独立法人。意向承租方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满足上述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并经抚顺市第一中学核验后方可参与承租。本次租赁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联系人:杜晓峰;联系电话:13104137877
二、意向承租方须认可评估报告、出租底价、保证金等相关规定。出租区域为抚顺市第一中学校内体育馆一层、二层的羽毛球、篮球场地、三层的瑜伽馆及校内乒乓球馆,合计出租面积为:3124.19㎡,出租期限为2年。出租区域按规定仅可用作篮球、排球、羽毛球、毽球、瑜伽及乒乓球等适合在场馆内进行的大众健身运动项目。出租方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出租方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方,双方可提前终止或更改合同。
三、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意向承租方须自行了解关于承租标的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保证金且完成意向承租报名登记,即视为已经查阅出租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成对标的资产出租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资产出租相关的全部内容,并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及产权交易中心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其因违约带来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复印费、应向产权交易中心支付的手续费、服务费等全部费用:
(1)意向承租方完成意向承租登记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进入竞价程序,意向承租方均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报价的;
(4)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产权出租合同的;
(5)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支付交易租金的;
(6)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
四、承租方所承租的标的不得用做非法经营等违法使用,也不得从事或开展扰民工作及活动。如承租方将此标的作为违法活动场所,与出租方及产权交易中心无关,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承租方必须赔偿出租方相应损失。
五、承租方须遵守学校管理的相关规定,租赁过程中如发生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行为,出租方可终止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相应责任。
承租方使用场馆(场地)时间段:
周一至周五:体育馆一层篮球场地及羽毛球场地,承租方可在每日7:30前和17:30后使用;体育馆二层羽毛球场地,承租方可在每日13:20前和15:10后使用;瑜伽馆承租方可每日11:00前和14:00后使用;乒乓球馆每日中午及学生体育课期间由出租方使用,其余时间由承租方使用。
节假日、周六、周日:在出租方没有安排教学、训练、学校教职工活动、考点等任务前提下承租方可使用。体育馆及乒乓球馆的教学、训练及大型活动、教职工活动等由出租方相关处室具体负责安排实施。如出租方须使用出租标的,则应在使用日期前 7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方。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私自改变体育馆、乒乓球馆的结构及原设计布局,增减场馆内的任何设施,必须征得出租方许可,且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负责。
在承租期内,承租方为标的实际管理人,有对相关设施、物品的安全保管义务。在出租方使用期间的日常设施维修、设备维护等由出租方负责;承租方使用期间对相应场馆的安全性要定期检查,排除隐患,确保安全,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由承租方负责。如承租方与第三人发生纠纷或由于意外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由承租方承担责任,与出租方及产权交易中心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
对于原承租方的原始投入(合同注明部分为60万元整)及后期投入(估值15万元),依据直线法或双倍余额递减法折旧残值为10万元整,经与原承租方协商,新承租方按每年5万元支付给原承租方。因此而产生的纠纷由原承租方、新承租方双方自行处理,产权交易中心及出租方不予负责。
对于原承租方在新承租方获得合法承租资格之日以前所办的会员卡,由原承租方负责退还会员卡及剩余费用,如原承租方与新承租方协商并达成一致,可将卡内余额转给新承租方(赠卡及活动优惠部分除外)。原承租方均不得在未能取得新的承租权之前恶意低价办理会员卡,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办卡方负责。
六、本次出租标的所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法律未作出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期间的水、电费等原则由出租方承担,但涉及到经营部分的差价收费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不得将此标的转租给第三人。
七、意向承租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有效期截止,可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有效期内登录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按有关要求进行登录注册(http://www.fsggzyjy.cn),(企业法人需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申请购买CA电子签章锁,约1-3个工作日取得;自然人需上传身份证,无需购买CA电子签章锁;如联合体承租需要提供相关协议、联合体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意向承租登记表》、《承诺函》、《认可书》(可自行下载填报)、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相应材料,报名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公告和承租须知等其他相关文件以及标的现状(包括标的瑕疵)等完全知晓且无异议,了解并完全接受可能存在的风险。意向承租方应对注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八、本次标的公告期间只产生一个意向承租方时,竞价会开始时直接按协议转让确定成交,公告期间产生两个以上(含两个)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网络竞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为2000元或2000元的整数倍。意向承租方应当审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无法修改或者撤回。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支付20万元交易保证金至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内,否则视为放弃竞买资格。意向承租方登记报名成功后,须认可标的底价,如对标的造成流标,意向承租方自动放弃保证金,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标的成交后,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20万元可抵等额租金,未成交意向承租方保证金于竞价会结束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返还。
十、报名审核通过后,意向承租方须登录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竞买人确认书》方可参与网络竞价。
十一、网上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周期两个阶段:
1、自由竞价时间:在此期间意向承租方可以随时报价。到自由竞价截止时间,如果只有1人报过价,则自由竞价时间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该意向承租方为最高报价并成交;如2人或2人以上报价,系统自动启动“延时竞价”。
2、延时竞价周期:延时竞价开始后,从自由竞价截止时间起系统自动延长5分钟。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没有新的报价,则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自由竞价时间内最高报价。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又有新的报价,则从新的报价时间起再延长5分钟,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某个延时周期结束没有新的报价,则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最高报价。
3、有意向承租方报价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承租方,系统自动生成《买受人通知书》。
4、因意向承租方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网络入侵及其软硬件出现故障、停电、计算机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一致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或者遗忘、泄露相关密码、未及时关注产权交易机构发布的竞买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十二、承租方确定后,承租方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承租权,如承租方单方放弃承租权,视同违约,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资格,标的由出租方收回,同时产权交易中心保留对违约方追究其因违约带来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此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应向产权交易中心支付的手续费、服务费(年租金*5%)等全部费用。租赁合同签订后,交易保证金可转为等额租金。
十三、标的成交后,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和产权交易手续费、服务费(年租金*5%)支付到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同时,向出租方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20%)。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出租方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方,双方可提前终止合同。
十四、承租方付清租金、费用及签署《出租合同》、《成交确认书》完毕后10日内双方在标的现场以现状为准进行交接。
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已经认真阅读了《承租须知》并详细了解了标的的相关手续和现状,一旦参加竞标即表示对上述现状及事实无条件接受。

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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