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转让信息
我中心受托对位于望花区鞍山路西段48号的资产进行公开转让。其中房产面积约为:63670.56㎡(无证面积约为:36551.93㎡),土地使用权面积约为:259784㎡及设备,转让底价为:110330773元(含土地出让金)。
受让条件:
一、拟受让方须为经济实力强,能一次性支付标的价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团体。
二、拟受让方须认可标的现状,评估报告与标的现状不符时,以标的现状为准。
三、拟受让方在进行拟受让登记时须向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1100万元。
四、受让成功后,受让方十五日内须一次性支付标的价款及产权手续费、服务费。
五、因本标的证照变更所产生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六、标的前期欠费由转让方承担。
七、因抚顺化工总厂厂区内尚有抚顺金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土地、房产及设备等,拟受让方在受让登记前须与抚顺金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协商一致,拟受让方在满足全部受让条件并持转让方出具的“拟受让方已与金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协商一致”的书面材料方可到受托方登记。
八、因转让方职工安置资金缺口较大,需受让方借给转让方1300万元人民币,转让方承诺三年内还清借款。
请有意受让者持有效证件及1100万元保证金 (以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为准)到我中心办理登记手续。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
公告期为:2012年2月15日至3月13日15时。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009261978
葛先生 联系电话:13130372215
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
2012年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