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受托于2011年1月17日上午10:00在我中心大厅对清原满族自治县蛭石矿破产资产进行公开转让。转让底价:640万元(不含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面积约11,650㎡,建筑物面积约为3315.62㎡。
受让条件:
1、本次转让的资产为蛭石矿的全部实物资产和采矿权、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土地使用权。拟受让方须认可标的现状,评估报告等相关实物和资料。
2、拟受让方在进行拟受让登记时须一次性向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的帐户缴纳64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3、受让方须承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应缴纳的税金及证、照变更交易一切费用。
4、本次转让的标的存在租赁行为,租期到2011年12月31日,转让成功后,受让方自行处理与承租人的一切事宜。
5、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请受让方持有效证件和640万元保证金到我中心办理受让登记手续。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
公告期为:2011年1月7日至2011年1月16日。
详情请登陆我中心网站。网址:
www.fsprec.net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009261978
葛先生 联系电话:13130372215
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
201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