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受托对抚顺市新抚区站前街道办事处26处房产(构筑物)公开出租。出租区域详见附表,每处房产(构筑物)交易保证金为1000元,出租期限均为3年。
公告期、展示期及保证金到账期: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8日15时止。
展示地址:标的所在地。
网络竞价时间:2025年12月19日9时,竞价阶梯:100元。
请有意承租方登录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报名。
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fsggzyjy.cn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
www.fsprec.com联系人:葛先生 联系电话:024-57679621
承租须知
一、意向承租方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满足上述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意向承租方须认可评估报告、出租底价、保证金等相关规定。出租区域详见附表,交易保证金为1000元/处,出租期限3年。出租方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出租方应提前2个月通知承租方,双方可提前终止或更改合同。在租赁期内承租方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凡是该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意外事故都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内,承租方应服从城市建设拆迁改造需要。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占地、政府计划调整、街道资产变动、动迁改造等情形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房屋无法继续租用,租赁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任何损失,剩余租金无息返给承租方;如因承租方个人原因无法继续租用,需当年租金期满后可终止合同。
三、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意向承租方须自行了解关于承租标的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保证金且完成意向承租报名登记,即视为已经查阅出租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成对标的资产出租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资产出租相关的全部内容,并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及产权交易中心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其因违约带来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复印费、应向产权交易中心支付的手续费、服务费等全部费用:
(1)意向承租方完成意向承租登记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进入竞价程序,意向承租方均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报价的;
(4)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产权出租合同的;
(5)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支付交易租金的;
(6)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
四、本次出租房产(构筑物)按现状出租,不能用于污染大、噪音大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商业活动,不能用作危险物品的存储仓库。意向承租方应清楚房屋现状,确保安全,不得对房屋建筑结构进行修改破坏,不得影响结构安全修补工程,如需改动,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以书面形式签字或盖章为准)。承租方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需当年租金期满后可终止或更改合同;在租赁期限内,禁止承租方转租。
五、承租方应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应对承租房屋的人员、财产、安全、卫生等实行全面管理,一切安全责任及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房屋租赁后物业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等所产生的一切经营性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且不含在租金之内。房屋内一切设施的维修、维护由承租方负责。
六、部分标的现存在租赁行为,现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标的1-标的11、标的16-标的18出租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标的12-标的15出租期限为2025年12月29日至2028年12月28日;标的19出租期限为2026年3月1日至2029年2月28日;剩余标的出租期限均为承租方实际签订合同日期起止时间。
七、意向承租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有效期截止,可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有效期内登录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按有关要求进行登录注册
(http://www.fsggzyjy.cn),(企业法人需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申请购买CA电子签章锁,约1-3个工作日取得;自然人需上传身份证,无需购买CA电子签章锁;如联合体承租需要提供相关协议、联合体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意向承租登记表》、《承诺函》、《认可书》(可自行下载填报)、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相应材料,报名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公告和承租须知等其他相关文件以及标的现状(包括标的瑕疵)等完全知晓且无异议,了解并完全接受可能存在的风险。意向承租方应对注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八、本次每个标的公告期间只产生一个意向承租方时,竞价会开始时直接按协议转让确定成交,公告期间产生两个以上(含两个)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网络竞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为 100元或100元的整数倍。意向承租方应当审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无法修改或者撤回。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须通过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支付1000元/处交易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竞买资格。意向承租方登记报名成功后,须认可标的底价,如对标的造成流标,意向承租方自动放弃保证金,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标的成交后,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1000元/处(不可抵等额租金)于项目全部手续完结后三个工作日按原渠道无息返还,未成交意向承租方保证金于竞价会结束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返还。
十、报名审核通过后,意向承租方须登录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竞买人确认书》方可参与网络竞价。
十一、网上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周期两个阶段:
1、自由竞价时间:在此期间意向承租方可以随时报价。到自由竞价截止时间,如果只有1人报过价,则自由竞价时间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该意向承租方为最高报价并成交;如2人或2人以上报价,系统自动启动“延时竞价”。
2、延时竞价周期:延时竞价开始后,从自由竞价截止时间起系统自动延长5分钟。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没有新的报价,则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自由竞价时间内最高报价。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又有新的报价,则从新的报价时间起再延长5分钟,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某个延时周期结束没有新的报价,则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最高报价。
3、有意向承租方报价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承租方,系统自动生成《买受人通知书》。
4、因意向承租方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网络入侵及其软硬件出现故障、停电、计算机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一致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或者遗忘、泄露相关密码、未及时关注产权交易机构发布的竞买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十二、承租方确定后,如承租方单方放弃承租权,视同违约,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资格,标的由出租方收回。承租方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出租合同》等交易文件,否则视为放弃承租权。
产权出租合同签订后,首年租金应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至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户名: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账号:1717020102000020006;开户行:盛京银行抚顺分行营业部)。其后租金(一年一付)承租方须按租赁合同规定的出租期限的起始日期提前30日内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逾期10日不交租金,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标的。
十三、产权出租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服务收费标准》将产权交易手续费、服务费支付到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产权交易中心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普通发票)”。
十四、承租方付清租金、费用及签署《出租合同》完毕后,于10日内双方在标的现场以现状为准进行交接。
附表
序 号 |
标的名称 |
结构 |
出租面积(㎡) |
出租底价 (元/年) |
|
| 1 |
抚顺市新抚区西三街4号院内车棚 |
砖+单板 |
38 |
10020 |
|
| 2 |
抚顺市新抚区西三街17号楼门市 |
砖混 |
91.07 |
46537 |
|
| 3 |
抚顺市新抚区西一路社区西三路19号楼平房 |
砖混 |
9.24 |
3000 |
|
| 4 |
抚顺市新抚区西七路17-1号楼 |
砖混 |
216.99 |
9505 |
|
| 5 |
抚顺市新抚区乐园社区西三街23号社区旁门市 |
砖混 |
25 |
24000 |
|
| 6 |
抚顺市新抚区乐园社区西三街23号社区旁门市 |
砖混 |
40.44 |
20700 |
|
| 7 |
抚顺市新抚区千金社区西七路16-1号北侧平房 |
砖混 |
20 |
4440 |
|
| 8 |
抚顺市新抚区千金社区西七路16-1号北侧平房 |
砖混 |
10 |
2400 |
|
| 9 |
抚顺市新抚区千金社区西七路22号2单元302 |
砖混 |
43.87 |
4004 |
|
| 10 |
抚顺市新抚区乐园社区西十路16-1号楼5单元103 |
砖混 |
30 |
3723 |
|
| 11 |
抚顺市新抚区西十路13-2号楼 |
砖混 |
10.08 |
3000 |
|
| 12 |
抚顺市新抚区西四街3号把头门市 |
砖混 |
64.26 |
20172 |
|
| 13 |
抚顺市新抚区千金社区西七路16-1号6单元101-1 |
砖混 |
43.74 |
13252 |
|
| 14 |
抚顺市新抚区西一路14-1号楼(社区一楼旁) |
砖混 |
15 |
4000 |
|
| 15 |
抚顺市新抚区西五路13号2单103(劳保一条街门市) |
砖混 |
28.45 |
18000 |
|
| 16 |
抚顺市新抚区千金社区西十路15-1号北侧车棚 |
砖+石棉瓦 |
535.24 |
58609 |
|
| 17 |
抚顺市新抚区西十路14-5号楼1单元102 |
砖混 |
25 |
3650 |
|
| 18 |
抚顺市新抚区西十路18-2号楼平房 |
砖混 |
18 |
3680 |
|
| 19 |
抚顺市新抚区东七路9号门市 |
砖混 |
25.88 |
20000 |
|
| 20 |
抚顺市新抚区华安小区2号楼1单元302 |
砖混 |
59.14 |
11450 |
|
| 21 |
抚顺市新抚区千金社区西七路22号1单元301 |
砖混 |
62.39 |
4100 |
|
| 22 |
抚顺市新抚区西五路13号2单103(劳保一条街门市) |
砖混 |
27 |
10000 |
|
| 23 |
抚顺市新抚区西五路13号2单102(劳保一条街门市) |
砖混 |
14.7 |
5000 |
|
| 24 |
抚顺市新抚区西一路社区西三路19号楼后 |
砖混 |
60 |
19100 |
|
| 25 |
抚顺市新抚区华安小区1号楼2单元402 |
砖混 |
64.76 |
12600 |
|
| 26 |
抚顺市新抚区千金社区西七路22-4号3单元102号 |
砖混 |
8.6 |
1570 |
|
| 合 计 |
1586.85 |
336512 |
|
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已经认真阅读了《承租须知》并详细了解了标的的相关手续和现状,一旦参加竞标即表示对上述现状及事实无条件接受。 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