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受托对抚顺市望花区古城子窑地早市场经营权进行公开出租,设有摊位(棚车)55处,租期:3年,年租金50,000.00元,保证金:2万元。
公告期、展示期及保证金到账期: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9日15时止。
展示地址:标的所在地。
网络竞价时间:2025年5月20日9时,竞价阶梯:1千元。
户名: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
账号:410100195814267
开户行:锦州银行抚顺分行
请有意承租方登录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报名。
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fsggzyjy.cn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
www.fsprec.net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24-57618220
承租须知
一、意向承租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要求有市场运营资质的营业执照,执照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无犯罪记录,未受过国家纪检监察部门处罚及处分。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无犯罪证明,拒绝联合体参与报名。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满足上述条件的证明材料及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二、意向承租方须认可经核准的评估报告、出租底价、交易保证金等相关规定。出租区域为抚顺市望花区五老西街古城子窑地早市场,是临时性农产品及副食品零售早市场,设有摊位(棚车)55处。标的年租金起始价50,000.00元/年,保证金20,000.00元,出租期限为三年,保证金可抵标的等额租金,标的成交后,首年租金由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承租方须在出租合同生效后
5个工作日内向产权中心指定账户缴纳首年租金;次年租金于上一年租期结束前一周内,支付给出租方指定账户,逾期不交,承租方构成违约,保证金不退并由承租方承担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未经出租方允许,承租方不得将市场经营管理业务转移给第三方。
三、承租过程中,若因国家和地方发生重大政策性调整,省、市有关城建规划需要,变更位置、经营时间、取缔市场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且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均不承担相关责任;若因政府或出租方上级部门有关制度、政策调整等原因,而非承租方原因致双方合同无法履行的,由出租方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未发生租金部分按时间节点结算返还承租方,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本次出租合同生效后承租方不履行合同条款及经营管理规则或无正当理由中途退出经营,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方构成违约,并由承租方承担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并不得参与出租方任何项目的招租活动。
五、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意向承租方须自行了解关于承租标的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保证金且完成意向承租报名登记,即视为已经查阅出租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成对标的资产出租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资产出租相关的全部内容,并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及产权交易中心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其因违约带来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复印费、应向产权交易中心支付的手续费、服务费等全部费用:
(1)意向承租方完成意向承租登记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进入竞价程序,意向承租方均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报价的;
(4)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产权出租合同的;
(5)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支付交易租金的;
(6)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
六、出租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出租方、承租方各自承担,未明确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七、本次出租标的租金不包含暖气费、物业费、水、电、卫生、出租标的物的维护维修等费用,承租方须自行承担此费用。同时,出租标的物前期评估费人民币1700元需由承租方承担。
八、出租方根据服务需求范围内指定关于市场内的各项工作标准、市场管理等人员配置和监督制度。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管理人员及队伍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更换。
九、承租方应负责市场内治安、环境、卫生和经营秩序的管理,保证场内通道畅通,市场内外及周边环境整洁。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并协助有关部门制止场内出现经营者制假、售假、占道经营等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不良行为。
十、承租方应在市场内建立公平秤,并保证消费者投诉电话畅通,接受大众监督。
十一、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改变用途,应遵守出租方单位的治安和卫生管理,有义务保持场内外卫生。不得在市场范围内进行违法活动,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卫生,做文明商户。否则由承租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十二、此次出租标的早市存有原承租方对该市场的投资(包括接通水、电、棚车等设施),新承租方需与原承租方协商对投资设施的经济补偿事宜,如协商不成,出租方负责沟通原承租方进行清退工作。承租方对所租用的场地进行装修、改造,必须事先通知出租方。在出租方允许的前提下方可实施装修、改造。否则,出租方有权停止、拆除承租方的装修行为与设施,甚至取消承租方对此场地的租赁行为。
十三、在出租场所内发生人员摔倒等其他安全事故,给承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伤害,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承租方应注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如承租方措施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则承租方负责修复原状或予以经济赔偿。
十五、承租方必须正确用电、用水,时刻加强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注意用电、用火(气)等安全措施,确保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公共区域不得堆放杂物及垃圾,保证公共区域的整洁。如承租方发生失火等各类安全事故,一切后果全由承租方负责 。
十六、意向承租方在办理登记手续前,须认可《承租须知》相关条款,如在履行承租合同期间承租方违反出租方相应条款,情节严重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十七、意向承租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有效期截止前,可申请预约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有效期内登录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按有关要求进行登录注册(www.fsggzyjy.cn),(企业法人需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申请购买CA电子签章锁,约1-3个工作日取得)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意向承租登记表》、《承诺函》、《认可书》(可自行下载填报)、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相关资质等报名材料,报名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公告和承租须知等其他相关文件以及标的现状(包括标的瑕疵)等完全知晓且无异议,了解并完全接受可能存在的风险。意向承租方应对注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十八、本次标的公告期间只产生一个意向承租方时,竞价会开始时直接按协议转让确定成交,公告期间产生两个以上(含两个)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网络竞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为
1000 元或
1000 元的整数倍。意向承租方应当审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无法修改或者撤回。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支付对应标的保证金至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内,否则视为放弃竞买资格。意向承租方登记报名成功后,须认可标的底价,如对标的造成流标,意向承租方自动放弃保证金,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九、标的成交后,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可抵等额租金,未成交意向承租方保证金于竞价会结束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返还。
二十、报名审核通过后,意向承租方须登录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竞买人确认书》方可参与网络竞价。
二十一、网上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周期两个阶段:
1、自由竞价时间:自由竞价阶段为4个小时,在此期间意向承租方可以随时报价。到自由竞价截止时间,如果只有1人报过价,则自由竞价时间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该意向承租方为最高报价并成交;如2人或2人以上报价,系统自动启动“延时竞价”。
2、延时竞价周期:延时竞价开始后,从自由竞价截止时间起系统自动延长5分钟。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没有新的报价,则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自由竞价时间内最高报价。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又有新的报价,则从新的报价时间起再延长5分钟,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某个延时周期结束没有新的报价,则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最高报价。
3、有意向承租方报价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承租方,系统自动生成《买受人通知书》。
4、因意向承租方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网络入侵及其软硬件出现故障、停电、计算机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一致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或者遗忘、泄露相关密码、未及时关注产权交易机构发布的竞买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二十二、承租方确定后,如承租方单方放弃承租权,视同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资格,标的由出租方收回。承租方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出租合同》、《成交确认书》等交易文件,否则有权视为放弃承租权。产权出租合同签订后,首年租金应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至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二十三、产权出租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服务收费标准》将产权交易手续费、服务费支付到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二十四、承租方付清租金、费用及签署《出租合同》、《成交确认书》完毕后,于
5 日内双方在标的现场以现状为准进行交接。
二十五、承租须知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
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已经认真阅读了《承租须知》并详细了解了标的的相关手续和现状,一旦参加竞标即表示对上述现状及事实无条件接受。
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
2025年5月6日